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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询须知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查询须知

案件查询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应当公开的检察案件办理情况的查询。

一、案件查询的范围包括办理的以下案件:

1.本院立案侦查的案件;

2.审查逮捕案件、不批准逮捕复议案件;

3.审查起诉案件、抗诉案件、不起诉复议案件;

4.经上级机关、本院领导决定公开的其他案件。

二、案件查询的内容

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情摘要、案件基本信息、承办人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内容。

三、查询用户应先到案管大厅案件查询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查询者本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查询者为律师的还应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函或刑事法律援助公函;

2.被查询案件的当事人为单位的,查询者还应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证明。

3.查询者资格的证明文件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身份材料包括身份证、律师执业证书、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身份证明材料。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本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四、查询用户到服务窗口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案管大厅查询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查询服务,同案可多次查询。

对于不符合资格的查询用户或超出查询范围要求的,不予查询并说明理由。

五、本院人员以及各级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单位因工作需要查询案件办理情况的,由案管大厅案件查询人员负责受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六、办案流程查询

本院立案侦查的自侦案件、进入审查环节的案件办案流程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案管大厅大屏幕可查询近15日的所有刑事案件,查询所有未结刑事案件;

2.案管大厅触摸屏可查询两个月内的刑事案件;

3.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函、律师资格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案管大厅案件查询窗口绑定案件查询号,凭案件查询号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恐怖活动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案件除外),可查询所代理的案件。

七、法律文书、重大信息查询

1.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可查询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及法院判决生效案件起诉书(特殊案件除外)。

2.案管大厅触摸屏可查询两个月内本院终结性法律文书;

3.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可查询检察院机关重大案件信息。

 

 

案管中心电话:0856-593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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