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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江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企业被盗案 依法从快批准逮捕
时间:2018-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盗窃企业电缆案。该案由铜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于2018年6月29日立案侦查,2018年7月23日,碧江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涂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情摘要:2018年6月27日晚24时许,犯罪嫌疑人涂某某骑三轮车来到铜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跃动智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放在一楼大厅的电缆线实施盗窃。2018年6月2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涂某某驾驶三轮车沿着湖南方向行驶,将所盗电缆以20元/斤的价格卖给湖南省凤凰县一家废品收购站,被盗电缆线共计1000余斤,非法获利26000余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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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案后拒不认罪,案件陷入“零口供”僵局。成功打击犯罪该院侦查监督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前适时介入。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案件侦查质效,该院立即启动了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7月19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文能带领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干警来到铜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通过听取案情介绍,查阅案件材料,走访被盗企业,展开侦查讨论等形式进一步引导侦查取证,特别是对与案件相关联的电子视频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实现了侦查、审查有效衔接。依法从快批捕。构建完整、稳固证据体系后,铜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于2018年7月19日向该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快速审查,在三个工作日内涂某某以涉嫌盗窃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实现了快速有效打击。三是加大追赃力度。经认证,犯罪嫌疑人涂某某盗窃被害企业的电缆价值共59514元人民币,这给被害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损害。该院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加大追赃力度,对犯罪嫌疑人涂某某盗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努力将犯罪带来的危害后果降至最低程度,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家的信心和财富安全感。 

    在案件的办理中,该院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理念,把侦查的主要精力从获取口供转移到全面收集证据上,提前适时介入,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和证明标准,引导侦查取证,实现快速有效打击犯罪,切实发挥了社会主义法治对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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