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月31日,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无障碍环境建设座谈会”,会议邀请区残联、区城管局、区金融和国资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锦江街道、河西街道及环北街道等相关单位领导参会,会议由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鑫主持。
会上,沈鑫通报区文创办42类重点场所(项目,点位)文明创建相关情况中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问题,指出辖区内多处盲道被破坏、占用,部分医院、银行等公共场所未建设无障碍通道、未设置无障碍标识、公共卫生间未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等相关问题。随后,区残联领导带头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找出碧江区现目前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参会人员共同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如何发挥各自相关职能进行交流发言,纷纷表示将加大力度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特殊群众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心有爱行无碍。
接下来,碧江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赋予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兜底保障措施的制度优势,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服务事业大局,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