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7月15日,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碧江区人民法院、区公安、江口人民法院在灯塔街道寨桂村莲池庵遗址共同发布莲池庵遗址司法保护令并立牌公告,进一步凝聚文物保护的司法合力,筑牢文化遗产保护法治保障。

莲池庵建于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殿内供奉释迦牟尼和观音大士,清代香火鼎盛,洞前石壁留有清代以来文人诗迹30余首,是碧江区明清时期佛教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建筑物,是一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2015年,莲池庵遗址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碧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在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时发现,莲池庵遗址因常年未得到有效维护导致遗址内殿宇木质结构已腐败,屋顶瓦片随时可能掉落,庵内杂草丛生,洞前石壁上的文人诗迹破损严重,更有人为胡乱涂画痕迹。理应得到有效保护的莲池庵现在却已破败不堪,失去往日风采,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对莲池庵遗址进行保护,将对该文化遗产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遂依法向江口县法院申请公益诉讼“司法保护令”。江口县法院收到申请后,依法制发保护令,明令禁止对“莲池庵”建筑遗址进行毁损;禁止在遗址范围内攀爬、刻划、涂污;禁止拆除、搬离遗址建筑设施。
为加强历史文物保护措施,进一步凝聚履职合力,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同日,碧江区检察院、碧江区法院、江口县法院联合建立了《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为莲池庵遗址保护工作明确方向,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办案提质增效。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碧江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不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工作力度,加强与相关单位协同配合,深化协作机制,积极推动完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治体系。同时,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法治意识,以法治力量服务文化强国建设。